8月10日,据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消息,宜阳县洛河东段水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发布社会资本投资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该项目存量资产转让价格约.4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3万元,占资产转让价格的比例为20.10%,项目融资万元,占资产转让价格的79.90%。 该项目合作期限18年,运营期为年~年,暂定年10月~12月为试运营期。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城区洛河东段,拟移交内容为包括洛河阳光水岸二级橡胶坝以下部分的河道治理工程、园林道路、橡胶坝、水电站、地下管网、管理房、苗木绿化、堤顶公园、防汛路、广场、公厕、功能用房及配套设施等资产的经营权。 下附全文: 宜阳县洛河东段水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宜阳县洛河东段水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已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宜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实施机构为宜阳县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宜阳县洛河东段水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宜阳县洛河东段水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 2.2采购编号:宜阳工服招标()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类型:存量项目,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本项目资产总额价值.43万元 2.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6采购内容:宜阳县洛河东段水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2.7项目内容: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城区洛河东段,拟移交内容为包括洛河阳光水岸二级橡胶坝以下部分的河道治理工程、园林道路、橡胶坝、水电站、地下管网、管理房、苗木绿化、堤顶公园、防汛路、广场、公厕、功能用房及配套设施等资产的经营权 2.8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存量资产转让价格约.4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3万元,占资产转让价格的比例为20.10%,项目融资万元,占资产转让价格的79.90% 2.9采购需求: 宜阳县人民政府通过PPP模式,选择具有技术、运营和资本优势的社会资本方,其将拥有包括洛河阳光水岸二级橡胶坝以下部分的河道治理工程、园林道路、橡胶坝、水电站、地下管网、管理房、苗木绿化、堤顶公园、防汛路、广场、公厕、功能用房及配套设施等资产的经营权,负责其运营管理与维护。由成交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的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管理等工作。项目合作期结束,本项目及资料移交至宜阳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10合作周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18年,运营期为年-年,暂定年10月-12月为试运营期 2.11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12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申请人(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水利或市政项目的建设开发或投资、运营管理等相关范围。 3.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融资能力要求: (1)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须出具融资不低于8.45亿的融资承诺书。 3.5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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